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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信云九九用户注册协议,政信云九九平台声明


政信云九九平台会员注册服务协议

 

尊敬的会员用户(以下简称为“甲方”,在本协议中也称为“您”),欢迎您与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政信云九九平台会员注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使用政信云九九平台服务。政信云九九平台是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应收账款债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我平台”、“平台”),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我平台全部所有权。

【审慎阅读】

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及限制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责任的条款、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等,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与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 云单:指开单人根据我平台业务规则和指引成功开具的、显示基础合同项下开单人与基础合同交易对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记录凭证以及因原始凭证产生的子凭证。云单包括原始云单、子云单。原始云单指开单人开立的以基础合同债权人为收单人的云单,子云单指原始云单因转单(让)、融单等业务,债权人或债权人权利发生变化而成的云单。

云票:指开票人以收到的大额银票、财票、商票做担保或保证,根据我平台业务规则和指引成功开具的,显示基础合同项下开单人与基础合同交易对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记录凭证以及因原始凭证产生的子凭证。云票包括原始云票、子云票。原始云票指开票人开立的以基础合同债权人为收票人的云票,子云票指原始云票因转单(让)、融票等业务,债权人或债权人权利发生变化而成的云票。

2、业务规则和指引:指我平台发布的届时有效的各项业务规则、操作流程、通知通告、使用说明和指引等文件,以及其不时被更新、替换、补充、修订的版本。

3、管理员:指用户或用户授权的人员,可根据需要设置各操作员的操作权限。

4、操作员:指用户指定的业务经办人员、复核人员等,经用户或用户管理员明确授权,代表用户行使其意志,在我平台上进行相关操作。

5、开单/票人:在我平台申请开具云单/票并负有基础合同项下款项支付义务及云单/票偿付义务的用户,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商品、技术或服务等合同标的采购方或买方。

6、持单/票人:即云单/票持有人,指在我平台确认签收云单的用户。持单/票人包括原始持单/票人以及其他根据平台协议受让云单/票的我平台认证用户。

7、原始持单/票人:在我平台首位确认签收开单/票人开具的云单/票的用户,也是云单/票的第一手持有人,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商品、技术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供应商。

8、基础合同:是指由原始持单/票人与开单/票人(包括云单/票转让人与云单/票受让人)基于基础交易而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包括其补充协议和构成销售/服务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

9、应收账款:指权利人基于基础合同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

10、平台协议:指用户依据我平台业务规则和指引在我平台进行业务操作所形成的各种合同文本,包括且不限于本协议、《云单/票开具协议》、《云单/票转让协议》、《云单/票融资业务协议》、《云单/票担保协议》、《云单提前兑付协议》等协议以及其任何有效的修改或补充等。

11、应收账款到期日:指基础合同所规定的最晚付款日。如果买方在同一基础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系分期履行的,则该基础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到期日按各期应收账款的最晚付款日分别计算。

12、云单/票到期日:指根据云单/票记载信息,开单/票人履行云单偿付义务,持单/票人获取云单/票偿付款项的日期。

13、收单/票人:指根据我平台的通知,尚未或已经确认签收云单/票的用户。

14、转单/票人:指申请进行云单/票转让的用户。

15、融单/票人:指申请进行云单/票融资的用户。

16、授信额度:根据我平台为核心企业及其成员企业、普通企业提供的不同服务,可分为开单/票额度、担保额度及融资额度。我平台有权根据开单/票人的资信情况,随时调整开单/票人的授信额度。

17、开单/票额度:指我平台或其指定的机构调查、评估核心企业及其成员企业、普通企业的资信状况,为核心企业及其成员企业、普通企业核定的开单最大限额、并进行开单/票额度动态管理,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8、担保额度:指我平台为核心企业及其成员企业、普通企业核定的,对其开立的云单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还款保证责任)的最大限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开单人选择担保人在我平台对云单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还款保证责任)的,可以选择以下3种云单担保模式:

(1)核心企业担保:核心企业根据《我平台平台入驻协议》,自愿承诺对成员企业、普通企业开具的云单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或指定其他第三方对核心企业、成员企业、普通企业开具的云单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2)担保机构担保:担保机构承诺对其授予担保额度的核心客户开具的云单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3)第三方机构担保:第三方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外)承诺对其授予担保额度的核心客户开具的云单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19、云单/票冻结:系指发生本协议14.1和14.2款情形时,我平台冻结用户持有的云单/票项下转单/票及融单/票的权利,冻结金额相当于用户在我平台上产生的到期债务(含提前到期债务)。

20、自动签收:系指发生本协议14.1和14.2款情形时,我平台将自动签收用户未签收的云单/票。

21、自动融单/票:系指发生本协议14.1和14.2款情形时,我平台将用户持有的云单/票自动办理云单/票融资,融资所得款项用于清偿用户在我平台上产生的到期债务(含提前到期债务)。

22、云单/票流转业务:主要是指应用区块链+应收账款管理互联网技术和模式,为纳入我平台核心企业或符合条件(供应商对买方或核心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通过我平台云单/票流转系统,登记并出具电子云单/票,通过转让、质押、融资、融货、抵付(销)等方式实现云单/票记载的应收账款债权流转功能的业务。在本协议中也简称为“应收账款债权流转业务”。

23、云单/票流转系统:也称为应收账款债权流转平台,是指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应用区块链+应收账款管理互联网技术所开发建设的供应链管理(含应收账款管理)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包括但不限于我平台(www.zhengxinyun99.com)PC端、我平台微信客户端等)为用户提供应收账款债权流转业务服务。

24、用户:也称为我平台注册会员客户或会员,是指使用我平台相关服务的使用人,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企业、供应商、特约供应商、资金方等在我平台免费注册开户的各类经济主体等,在本协议中简称“甲方”。

25、用户身份认证:用户在使用我平台服务前,必须先在我平台进行注册并进行(实名)身份认证,一旦注册认证成功,即可通过我平台的账号及密码进入我平台查看、浏览我平台的产品和服务说明,通过认证用户方可使用我平台的产品和服务。因未能完成身份认证而无法享受我平台服务造成的损失,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26、用户注册审核:我平台对用户提交的认证申请进行形式审核,用户应根据平台要求在线提交全部认证申请材料,无论用户认证是否通过,我平台均无义务对用户提交的电子材料退还。

27、用户登录我平台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认证申请,即认证失败,用户有权再次申请认证。

28、身份认证信息:是指在云单/票流转业务中我平台用于识别甲方身份的信息,如会员客户注册号、密码、客户数字证书、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等。

29、客户数字证书:是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云单流转电子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30、会员客户注册号:也称为债权账号,是指客户在我平台注册成功之后在我平台系统内生成的用于标识每个客户的唯一编号。会员客户注册号也是客户登录我平台所使用的登录账号。

31、密码:是指会员客户注册号自行设定并用于验证用户身份的字符信息,如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

32、业务指令:是指甲方通过相应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我平台,在我平台发起的查询、债权转让、债权受让等操作。

二、平台功能

2.1、认证用户可通过账号登陆使用我平台全部或部分功能。认证用户可使用的功能种类和范围,以届时我平台显示的信息为准。同时,认证用户理解并同意,我平台仅是用户查看、发布、处理交易信息的中介场所,认证用户通过该平台达成的交易结果与平台无关。

(1)云单/票开具

开单/票人有权在我平台为其核定的开单/票额度内,根据基础合同约定使用我平台申请开具云单/票。成功开具的云单/票,可作为我平台其他服务的交易基础。持单/票人享有云单/票项下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收款、云单/票转让、云单/票融资、云单/票融货等。

(2)云单/票转让

持单/票人有权将其合法持有的状态为“正常”的未到期云单/票,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与其具有真实贸易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是平台认证/注册用户)。

(3)云单/票融资

持单/票人有权将其合法持有的状态为“正常”的未到期云单/票,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质押)给我平台的注册(资金方或投资)会员,以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

(4)查询功能

我平台将对用户在平台上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用户理解并同意如因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用户通过我平台查询的信息与实际交易结果或与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保存的记录存在不一致的,应以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交易结果提供的书面记录为准。

(5)管理功能

平台用户的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各操作员的操作权限。

(6)协议付息功能

核心企业可以开通或为成员企业开通协议付息功能,开通后开单/票人自愿承担届时云单/票融资时开单/票人指定的特定融单人的部分或全部利息支出。开单/票人在云单/票开具时,可点击协议付息,并确定协议付息比例。开单/票人指定的持单/票人在融单/票时有权享受协议付息,融单/票人享受的协议付息比例不得高于开单/票人确定的比例。

(7)提前兑付功能

我平台开单/票人、持单/票人开通提前兑付功能的,即鉴于持单/票人作为云单/票的合法持有人,享有云单/票项下要求开单/票人到期付款的权利,开单/票人可向持单/票人提出云单/票提前兑付申请,持单/票人也可向开单/票提出云单/票提前兑付申请。

(8)其他功能

我平台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推出与其业务相关的新功能,平台用户可根据其操作权限或业务指引使用该功能。

三、甲方保证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且下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3.1、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已为签署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授权、核准或备案手续,并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2、其向我平台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我平台有权随时验证该等信息。

3.3、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我平台,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我平台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3.4、由于其违反本协议,或由于其使用我平台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用户/会员同意并授权平台在指定资金存放机构为其办理其账户与其他账户之间的划付。

3.6 、用户身份认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1) 用户同意并授权我平台委托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FCA)进行网络身份(实名注册)认证、以及为认证通过的用户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用户需按照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或平台的要求获取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2) 用户了解并同意,其有责任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安全,不对其他任何人出借、泄露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

(3) 用户保证其操作员利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进行一切行为前均已获得用户的授权,为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用户将对其及其操作员利用该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进行的一切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4) 我平台通过用户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识别用户的指令。用户确认,用户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用户已认真阅读并遵守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FCA)网站(www.cfca.com.cn)发布的《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的义务;用户在我平台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勾选、手写签名等方式签署本协议的行为,或一旦完成CFCA数字证书的下载或初次使用,即表明用户同意接受《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的全部内容,用户与CFCA之间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成立并生效,CFCA与用户签署、确认方式的不同不影响数字证书上述相关合同的法律效力。用户将依照上述数字证书合同、承诺函等协议和规则的内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在我平台上使用CFCA为用户生成的数字证书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

3.7、不得利用我平台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我平台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我平台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9)利用我平台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10)利用我平台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1)使用我平台提供的服务或其他电子邮件转发服务发出垃圾邮件或其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内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自愿按照我平台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我平台,经我平台同意后,将有权享受申请的服务。

2、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我平台用户注销手续。

3、甲方领取客户数字证书的,在本协议终止时,无需退回客户数字证书。

4、甲方可到我平台指定的各应收账款债权流转业务办理机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业务。

5、甲方对我平台我平台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登录我平台网站(www.zhengxinyun99.com)或到我平台指定的各应收账款债权流转业务办理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办理我平台注册开通、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我平台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申请客户数字证书的,应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该文件公布在http://www.cfca.com.cn上)。

3、甲方身份认证信息是我平台在提供应收账款债权流转服务过程中识别甲方的依据,甲方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上述身份认证信息所完成的一切业务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如甲方的身份认证信息发生遗失、被盗、遗忘或怀疑已被他人知悉、盗用等可能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采取密码重置或对相关网上服务渠道进行终止等措施,预防和避免他人冒用甲方使用我平台系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领取客户数字证书的,客户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在使用我平台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手机号变更),应及时向我平台申请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因客户资料有误或未及时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办理我平台业务应直接登录我平台唯一指定网站(www.zhengxinyun99.com),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甲方使用我平台提供的专用客户端软件登录系统的,客户端软件应从我平台唯一指定网站www.zhengxinyun99.com)中的对应链接下载。

8、甲方提交业务指令时,应保证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甲方应对其发出的所有业务指令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已发出的业务指令。

10、如甲方发现我平台对其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我平台。

11、甲方使用我平台,应按照我平台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12、甲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我平台技术和商业秘密。

13、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我平台声誉或恶意攻击我平台。

14、甲方通过我平台办理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我平台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甲方应同时遵守我平台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

15、甲方应保证其自身系统及软件的安全,因甲方或甲方使用的第三方系统、软件漏洞或其他原因影响我平台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我平台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我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16、甲方长期不使用我平台,应主动申请办理用户注销手续。

17、甲方应不时关注并遵守我平台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

五、我平台的权利、义务

(一)我平台权利

1、我平台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2、我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或业务需要对应收账款债权流转业务规则、相关管理办法、系统操作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并在我平台相关板块发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3、我平台有权对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4、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我平台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我平台声誉等情况的,我平台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我平台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5、我平台根据甲方的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应收账款债权流转等业务的时间以我平台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我平台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号、密码或客户数字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应收账款债权流转业务的有效凭据。

6、我平台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我平台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客户号下所登记的应收账款债权可用额度不足;

(3)甲方客户号下所登记的应收账款债权被依法冻结或划转;

(4)甲方未能按照我平台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我平台故意或过失的情况。

7、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我平台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8、若用户未遵守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作出独立判断或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采取(1)对其采取限制或暂停使用我平台服务,暂停或关闭用户账户;(2)划扣、冻结违约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我平台、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开立的账户中与违约方责任相当的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3)在我平台公示违约方的违约情况;(4)有权向有关监管机构汇报该用户的违约情况等措施。

9、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与其他第三方机构合作,调整我平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并在我平台上公告,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10、 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我平台的各项功能,功能新增及调整将通过网站公告方式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二)我平台义务

1、我平台对于我平台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2、我平台在法律法规许可和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申请资料和信息记录。我平台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及政府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甲方申请领取客户数字证书的,我平台在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均处于冻结状态。

4、在我平台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我平台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业务指令。

5、我平台收到甲方对我平台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六、 账户安全与管理

6.1、用户了解并同意,确保其在我平台上的账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用户的责任。用户将对利用该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用户严格要求管理员、操作员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账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用户(包括其管理员、操作员)的保管疏忽等非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原因导致用户的账号或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账号所属用户负责。

(2)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用户账号及密码来识别用户的指令,用户确认,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后在我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用户本人。操作员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冒用账户及密码的主体保留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6.2、账号和密码仅限于用户自身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出借、出租、许可给他人使用,如果发现同一账户和密码在同一时间内被一人以上同时登录使用,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限制该用户访问直至取消该用户的用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

6.3、用户可随时更改密码,但任何更改均须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方为有效。

6.4、用户因忘记密码或密码被盗等原因向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查询密码时,必须提供完全、正确的注册信息,否则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本着为用户保密的原则不予告知。

6.5、用户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身承担。同时,用户理解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用户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6、用户决定不再使用用户账户时,应向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销,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该账户。

6.7、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用户同意,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用户责任的终止,用户仍应对使用我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仍可保有用户的相关信息。

七、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7.1、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平台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范围负责。

7.2、用户应对其他用户上传或委托平台上传的信息独立判断后进行交易,并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信息虚假或者失效而引起的问题及其后果,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平台不承担责任。

7.3、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我平台服务可能出现中断,进一步影响我平台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任何我平台服务、使用任何我平台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除非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过错,否则用户同意免除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为了平台的正常运行,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或我平台定期对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平台升级、银行方面、政府有权机构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我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我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7.4、如平台设置进入第三方网站的链接,该链接仅为提供信息和便利之目的而设置,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投递欺诈性信息,用户有权向平台投诉,平台将及时进行调查,对于确实发布或投递了欺诈性信息的链接,平台将会予以关闭。我平台对在收到投诉前已存在的其他用户违规行为,不承担责任。

7.5、用户经由我平台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用户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除非损害由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平台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因资料的使用、下载或取得而导致的任何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

7.6 若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为用户提供查询其他系统数据的便利性服务,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我平台仅客观展示其他系统数据,不对该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7.7 平台并不对用户之间转让云单/票的交易背景或基础合同负有审查或实质审查的义务,云单/票转让双方自行承担云单/票转让及相关交易背景或基础合同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和风险,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云单/票转让双方对此均不得向平台追究任何责任。

八、收费

8.1我平台可能涉及费用如下:

云单/票业务费用、平台使用费、其他费用等。

8.2、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向资金方、入驻核心企业、平台合作的其他主体、平台用户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具体费用及收费标准以我平台界面显示或以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资金方、入驻核心企业、平台合作的其他主体、平台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8.3、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我平台为任一方提供其他产品、管理咨询等其它服务时,其服务费用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进行收取。

8.4、因业务往来,各用户间发生的业务费用,与我平台无关,属于业务方之间的费用。

九、保密及知识产权

9.1、用户应当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以任何方式获得的或知悉的关于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其他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以下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用户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用户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其聘请的会计师、律师等其他顾问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并确保其雇员、聘请的会计师、律师等其他顾问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9.2、我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9.3、非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发表我平台程序或内容。

十、用户隐私保护和授权

10.1 、我平台对于用户提供的、我平台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以下用户信息(以下统称“用户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

(1)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生物特征、亲戚朋友、联系人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2)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

(3)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4)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5)其他信息:用户访问我平台及其相关网站时,或使用我平台服务时的操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计算机IP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用户位置以及与我平台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10.2、为更好的向用户提供我平台服务,用户授权并且同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合法方式从任何第三方收集用户的额外信息,且同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查询收集的用户信息进行保存、整理、加工,用于如下用途:

(1)评价用户信用情况、核实用户信息的真实性,以更好地掌握用户情况;

(2)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用户度身订造我平台服务;

(3)为解决用户与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争议而将用户信息提供给法律顾问、催收公司、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机构;

(4)预防或阻止非法活动,确保用户在我平台进行安全交易;

(5)其他经用户同意的用途。

10.3、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用户同意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用户及用户在我平台服务有关的信息向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供监管部门使用和用户授权查询使用。

10.4、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能会通过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来为用户提供或推荐相关服务,在此情况下,平台需取得用户的特别授权及确认,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提供给该第三方。

10.5、用户同意我平台根据平台规则对用户进行评分,将用户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单、云单/票转让、云单/票融资、兑付等平台使用行为、融资金额、开单/票金额等数据纳入评分系统,并同意我平台将该等评分在平台上公开及(或)向平台的业务合作方提供。

十一、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一)甲方通过我平台自助申请注册的,本协议自甲方成功注册成为我平台用户之日起生效;甲方通过各业务办理机构业务网点申请的,本协议自业务办理机构在我平台中为甲方成功注册用户之日起生效。

(二)我平台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我平台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我平台提供的任何一项服务,即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守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我平台有关服务;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停止使用我平台有关服务。

(三)甲方不遵守本协议或我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包括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或存在其他损害我平台利益的行为时,我平台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如我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四)因挂失、冻结等原因导致甲方客户号暂不能使用的,相关我平台服务亦相应中止,待甲方客户号可以正常使用后恢复相关我平台服务。甲方销户的,我平台提供的相关我平台服务也终止,本协议即自动终止履行。

(五)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业务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业务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六)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一)我平台不介入甲方与我平台其他注册用户之间的纠纷,但可协助甲方或我平台其他注册用户查明相关情况。

(二)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我平台所记录并在我平台上显示的数据和信息是确定业务行为真实有效和具体内容的依据。

(三)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开展云单/票流转业务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业务办理机构、我平台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指引办理。

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平台或运营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4.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侵犯了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利或造成上述主体的损失的,该用户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2 如用户在我平台上开展的任一业务发生违约情形,用户开展的全部业务所涉及到的全部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持单/票人、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有权宣布相应业务提前到期。

14.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用户存在上述14.1和14.2款情形,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该用户的违约情况及权利人的申请,对用户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或暂停使用我平台服务;

(2)暂停或关闭用户账户;

(3)向有关监管机构汇报该用户的违约情况;

(4)根据权利人申请,对用户采取云单/票冻结及到期托收、自动签收、自动融单/票措施。

被冻结的云单/票在到期日前,申请云单/票冻结的权利人可向我平台提出云单/票解冻申请;若到期日尚未提出解冻申请的,冻结云单/票到期委托收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用户对申请云单/票冻结的权利人的到期债务(含提前到期债务)。

若存在多个权利人的,申请在先的权利人优先受偿冻结云单/票到期托收或自动融单的所得款项(含提前到期债务);若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同时申请的,融资机构优先受偿冻结云单/票到期托收或自动融单/票的所得款项(含提前到期债务)。

我平台有权但无义务对协议争议方的争议进行调查;调查后能够合理判断的,我平台可以采取上述措施;无法合理判断的,则协议争议方可以具体协议约定提交法院或仲裁处理。

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或/和权利人采取上述措施,并不排除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或/和权利人依法追究该用户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五、通知

15.1、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平台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变更的,在平台进行公告,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我平台网站(www.zhengxinyun99.com)为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公告发布网站。

15.2、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发出的其他通知或通信可通过专人递送、挂号邮寄、商业快递服务或传真方式或平台站内信等方式送达。通知或通信以专人递送、商业快递服务或挂号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有效送达日;以传真或电子发出的,则以成功传送之日为有效送达日(传送成功应以自动生成的传送确认信息为证);以平台站内信发出的,则以发出之日为有效送达日。

15.3、若平台采用第15.2条的方式发送了相关通知,用户不得以未收到或未阅读该等通知信息为由主张该等通知未得以送达。

15.4、如因信息传输迟延、用户自身未阅读或遗漏等或其他非本平台的原因导致用户未能及时收到该等通知的,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反商业贿赂

16.1、用户清楚并同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等触犯法律的行为。

16.2、协议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或另一方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馈赠礼金、物品、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手续费,就业或置业、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但在正常的、双方公司层面的商业会议过程中,互换的符合相关商业行为惯例的礼品除外。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双方不得擅自组织对方人员参加以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消费性宴请及娱乐、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但相关费用由消费方承担的除外。

协议双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向对方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16.3、用户应严格禁止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从事以上商业贿赂行为,且不得为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以上第16.2款所列任何一种行为。

16.4、如用户违反上述第16.2条、第16.3条之规定,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5、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协议用户经办人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用户经办人的亲友。

十七、特别声明

平台对平台运营规则有最终解释权。除本协议特殊说明外,我平台新系统上线前,已经在平台上开具且尚未到期的云单/票,其已发生的开单/票、转让、融资等操作均依据各方已签订的旧系统相关协议履行,但在我平台新系统上线后所开具的云单/票及其一切相关操作,以及我平台新系统上线前已开具云单/票在我平台新系统上线后所发生的相关操作,均应依据平台新系统相关协议履行。

 

 

 

 

 

 

政信云九九户注册承诺

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政信云九九平台

本机构已阅读、充分理解和认可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开发建设的政信云九九网站(网址:www.zhengxinyun99.com,以下简称“政信云九九平台”、“平台”发布的《政信云九九平台会员注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注册协议”)的内容,自愿成为平台注册用户或会员,并作出如下承诺和确认:

一、本机构承诺按照政信云九九平台注册流程向平台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本机构在平台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勾选、手写签名等方式签署本承诺书及/或注册协议的行为,或接受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表明本机构接受并同意平台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协议、本承诺书、本机构作为核心企业或供应商等参与相关交易的协议等)的约束。

三、本机构同意平台本机构单位或有关组织、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本机构的信息。平台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本机构的资料,并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承诺书的约定对本机构资料保密。

四、本机构承诺独立享有平台提供的服务,不向其他任何第三人销售、转授、分配、租借、出租、或分配服务;因使用平台提供服务产生的义务、责任由本机构行承担。

五、本机构承诺是合法存续的市场经营主体,无论是因作为核心企业还是供应商等与政信云九九平台其他主体达成交易或服务而向平台提供的任何相关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自愿承担由此交易或服务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六、平台并不对用户之间转让云单/票的交易背景或基础合同负有审查或实质审查的义务,云单/票转让双方自行承担云单/票转让及相关交易背景或基础合同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和风险,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云单/票转让双方对此均不得向平台追究任何责任。

本机构承诺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因本机构原因致使用户名或密码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本机构自行承担。

本机构同意因设备故障、电力故障及通讯故障或者电脑病毒、自然灾害等因素遭受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机构平台面对注册协议和平台相关规则内容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将公布于政信云九九网站(www.zhengxinyun99.com)。如本机构在该修订公布1个月后继续使用平台网站或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表明同意接受此等修订的约束。如果本机构不予接受该修订协议内容则应停止访问网站或停止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

                                    承诺人:

政信云九九平台声明

 

 政信云九九平台以互联网思维,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供应链(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管理和供应链科技服务,主要通过平台应收账款债权电子凭证(云单/票)流转系统,登记出具电子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云单/票),并为平台用户以开具、转让、出售、质押、融资、融货、抵付(销)等方式实现电子凭证(云单)记载的应收账款债权流转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为此,平台特对政信云九九平台注册会员或用户作出如下声明:

一、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或政信云九九平台(以下简称或统称“政信云九九平台”、“平台”)不保证平台用户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用户应依赖于其独立判断进行交易,并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二、平台不对用户能否达成政信云九九云单/票开具、转让、出售、质押、融资、融货、抵付(销)等交易出具任何承诺或保证,亦不对已达成的交易的任何风险出具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平台对政信云九九云单/票项下交易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形式的审查义务。因政信云九九云单/票项下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的任何纠纷或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四、平台用户因政信云九九云单/票开具、转让、出售、质押、融资、融货、抵付(销)等交易产生的任何纠纷或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五、平台并不对用户之间转让云单/票的交易背景或基础合同负有审查或实质审查的义务,云单/票转让双方自行承担云单/票转让及相关交易背景或基础合同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和风险,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云单/票转让双方对此均不得向平台追究任何责任。

、注册成为平台会员或用户,接受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身份认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证件号码、客户号、密码、客户数字证书、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等),且一旦同意注册成为平台会员或用户,即视为同意授权平台将身份认证相关信息提供给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网络身份认证(实名注册)和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即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身份鉴权/认证”和“安心签”服务)。平台已告知或提示用户“安心签”平台服务协议、隐私条款、数字证书管理等事项。上述身份信息或身份认证要素是平台在提供应收账款债权流转服务过程中识别平台用户身份的依据,用户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上述身份认证要素所完成的一切业务操作均视为用户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均由平台用户承担。

对于用户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平台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包括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平台不承担该责任。

对于因用户未按照本协议或平台的业务规则和指引进行操作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平台不承担责任。

平台的内容可能涉及由第三方所有、控制或者运营的其他网站(“第三方网站”)。如平台设置进入第三方网站的链接,用户应按照第三方网站的使用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平台不承担因用户使用该等链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十、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平台不保证平台服务不会中断,也不保证平台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用户无法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或在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平台对用户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为了平台的正常运行,平台定期对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平台升级、银行方面、政府有权机构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政信云九九云单/票项下的应收账款通过云九九平台以外的其他线上/线下方式或者与不存在真实交易背景的任何人进行任何转让、融资、质押或进行其他处置,导致核心企业供应商、其他用户以及其他主体之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政信云九九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用户结算账户信息有误,或用户结算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平台或按照平台的业务规则和指引进行修改,导致该用户在政信云九九云单/票流转业务项下资金入账延迟或无法入账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该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负任何责任。

 

声明人:政信云九九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