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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拍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0时00分

重庆市大渡口区绿地路196号附2号负1号负2-238号停车用房

¥46,000.00

拍品详情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2310:00起至2024年924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大渡口区绿地路196号附2号负1号负2-238号停车用房。

评估价:6.5万元,起拍价:4.6万元,保证金:0.5万元,增价幅度:400(以及其整倍数)。

拍品介绍: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绿地路196号附2号负1号负2-238号,房产号为渝(2020)大渡口区不动产权第000236341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34.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4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4月27日。标的物所属小区名为绿地城”,有物业管理,截止2024年8月不欠物业费,目前空置。

 

特别说明:1.本次司法拍卖,已通知到案件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无抵押。

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据标的物所在地物业告知,本次拍卖车位仅限小区业主购买,请竞买人注意。

4.据实地勘验了解到,该车库有物业管理,截止2024年8月不欠物业费,目前空置,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5.经标的物物业管理收费标准:70/月,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公摊水、电、大修基金等其他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二、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可致电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预约:400-872-6006特别提醒:本次司法拍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及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标的物税费缴纳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及交付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72-600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2310:00起至2024年924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58.70721a33x9RRhS)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大渡口区绿地路196号附2号负1号负2-238号停车用房,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0.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0.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成交价余款由竞得者按法院规定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72-600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大渡口区绿地路196号附2号负1号负2-238号停车用房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姜某所有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停车用房

建筑面积

34.1(具体以最终产权证为准)

套内面积

12.46(具体以最终产权证为准)

租赁、使用情况

空置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无抵押

特别说明

1.限购情况: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72-6006(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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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许可

营业执照

文物拍卖许可

经营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天安数码城2栋6-03(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2幢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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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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