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3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13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4,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石鱼路28号3-5-1(含房屋装修,不含家具家电等)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石鱼路28号3-5-1,小区名称为“石鱼德多商住楼”,产权证号为209房地证2007字第0203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22.31平方米、套内面积107.82平方米;户型为3室2厅1厨2卫带阳台;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为名义层第5层;证载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2056年01月15日;该标的物委托人提供委托资料记载地址为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石鱼路28号3-5-1,实地查勘门牌号为铜梁区石鱼镇红心街79号一单元5-1,经被执行人现场指认及评估人员对比图纸,确认估价对象地址,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19.69万元,保留价:17.721万元,保证金:1.7721万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2-6006,拍卖成交后,请及时与本机构联系,完成后面的手续。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因无法联系到案件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故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现场了解,该标的现状为自住,室内部分墙面和天花板出现起壳、脱落情况,无物业费,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为装修,现为有老人居住,极不配合,交付存在较大的困难,望买受人慎重购买。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其他相关情况请参见评估报告。
5、上述房屋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存在风险状况请详见评估报告关于建筑物实物状况一览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依法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9、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11、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3、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1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5、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6、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款要求:请当事人本人转款时备注被执行人姓名和案号,他人代为转款,也请备注被执行人姓名和案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1008212。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7、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
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400-872-6006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赵法官023-45659430
法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45659402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市高院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拍卖须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2025年3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13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
aobao.com/023/3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石鱼路28号3-5-1(含房屋装修,不含家具家电等)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7721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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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100821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逾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若拍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过程中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服务:重庆智玺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72-6006
赵法官023-45659430
法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45659402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市高院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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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石鱼路28号3-5-1(含房屋装修,不含家具家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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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4)渝0151执恢2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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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 |
209房地证2007字第020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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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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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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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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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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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腾空 |
否(被执行人自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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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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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情况 |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或新户口需落入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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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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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情况 |
有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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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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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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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约 |
1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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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约 |
1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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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宗地面积 |
140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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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期限 |
2056年0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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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简装,本次拍卖含房屋装修,不含家具家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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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户型:3室2厅1厨2卫带阳台,前述户型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户型结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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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层 |
该标的物产权证上记载为:所在层数名义层第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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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层户数 |
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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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配置 |
无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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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费用情况 |
欠费情况 |
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现场了解,该标的无物业费,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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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税费 |
请竞买人在本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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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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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法院所展示的标的物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
工作时间:8:30~18:00
经营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天安数码城2栋6-03(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2幢6-3)
投诉举报电话: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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